一、旨揭助學金申請手續: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,連同規定應繳文件,於113年3月15日(五)17:00前送至系辦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二、申請辦法及申請書詳如附加檔案

三、業務承辦人:林雅惠(分機:2544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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